各乡镇党委、市直和双管单位党组织:
为确保全市组工(政工)干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取得实效,实现“争做‘六个组工’,树立‘四可’形象,成为‘三个之家’,当做参谋助手,建设两型社会,服务富民强市”的总体目标,经全市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各乡镇、市直和双管各单位实行分组开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安排
按照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将全市组工(政工)干部按单位分成6个组,以组为单位开展活动,每组安排一个牵头单位。(分组名单附后)
二、牵头单位职责
1、按照全市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组实施方案和阶段活动方案,并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2、指导、检查本组成员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3、定期向市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组活动开展的情况、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分组指导员及职责
为加强对各组活动开展的指导及联络,市活动领导小组派出三名同志担任指导员。
1、指导员分工及联系方式
周建文(联系电话:13907323720) 联系一、二组
庞向荣(联系电话:13762233366) 联系五、六组
2、主要职责
负责督查、指导各组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联系各组的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各组牵头单位做好有关工作,综合各组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活动指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分组活动要求
各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牵头单位的工作,共同抓好本组各项任务的落实。全体组工(政工)干部要深化认识,克服畏难思想、厌倦心理和松劲情绪,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自觉主动投入到活动中来,力求学有所得,树立新形象。
附:全市组工(政工)干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分组安排
全市组工(政工)干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
作表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市组工(政工)干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
作表率”活动分组安排
第一组
牵头单位:市委办
成员单位:经济局、公安局、教育局、建设局、粮食局、旅游局、商务局、行政执法局、永泉科技园
第二组
牵头单位:政府办、
成员单位: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发改局、物价局、检察院、
计生局、文体局、法 院、行政科、工商联、国土局、烟草局
第三组
牵头单位:韶山乡
成员单位:大坪乡、杨林乡、如意镇、永义乡、银田镇、清溪镇
第四组
牵头单位:机关工委
成员单位:纪委监察、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老干局、残 联、妇 联、农工部、总工会、工委团委、工商局、气象局、药监局、新华书店
第五组
牵头单位:财政局
成员单位:广电局、卫生局、农机局、畜牧局、审计局、水利局、司法局、农业局、开发办、防疫妇幼、国税局、地税局、技监局
第六组
牵头单位:人事局
来源:韶山网
作者:佚名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