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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韶山市落实城乡低保工作有实招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铸 编辑:刘峻辰 2009-12-26 00:00:00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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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山市杨林乡白翎村的70岁的彭娭毑没有申报低保,但她却是这次韶山新增的246户低保户之一。7月14日,她高兴地对民政干部说“有了低保,我的基本生活有了很大的保证。”

  彭娭毑中风瘫痪在床,没有主动申请低保。韶山市民政局实行实地考察,应保尽保,在上户对新增低保人员名单核实时,发现了彭娭毑的困难条件够得上吃低保的条件,主动帮彭娭毑申请了低保。

  城乡低保工作是省、市实事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近年来,韶山市城乡居民低保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根据居民实际情况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整,形成低保对象能进能出,补助标准随物价水平适时提高的良性运转机制,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

  为确保公平公正,韶山市近年来努力将城乡低保工作打造成阳光工程,强化群众监督和参与度。对城乡低保对象的主要情况、享受金额进行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张榜公布。每一次公示做到内容全面,数据真实,时间充足,渠道畅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不实保等现象发生。随着三级公示制度的执行,低保工作在阳光下开展,亲友、领导打招呼的少了,够吃低保条件的能及时进来,高于低保标准的也能及时清出去,能够让真正困难的群众享受到党的好政策。

   原韶山电视机厂职工贺某夫妇由于双双下岗,在2002年进入了城镇低保。此后,贺某夫妇俩到长沙打工,凭着自身的努力,生活水平逐渐改善,家里的房子建好了,家用电器也一应俱全。接到举报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调查核实,取消了他家的低保资格。通过耐心的解释,贺某夫妇心服口服,认为低保政策是应该让更困难的人群享受。据了解,去年,通过接受举报、入户调查等方式,该市全年取消167户,减标134户,共计246人,占到了全市城乡低保户的10%。今年上半年,又取消28户,减标14户,无一户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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