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韶山市着力强化司法"四个"服务,理清工作思路,狠抓作风转变,成效显著。该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省人事厅评为第五届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推荐为省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和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基层单位。该市大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殊荣。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组建法律服务队伍,对口服务全市重点工程、企业、医院、学校。全年律师参与听证会8次,提供法律参考意见16条。代理诉讼59件,其中经济纠纷7件,劳动纠纷52件。协助企业调处劳动争议3起,工伤事故纠纷3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市公证处先后参与重点工程项目7个,办理各类公证26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0多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切实服务社会稳定。一是在坚持一月一排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排查。今年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30起,调处成功630起,调处成功率100%,继续实现"四无"。继续抓实安置帮教工作,对今年回来刑释人员26人,给予安帮对象经济救助10人,解决低保2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联动格局,加强"三院三所"的调解室建设。全市所有派出所均建成人民调解室,在人民法院完善了人民调解室的建设,在检察院成立了市联合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刑事和解室。组建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在韶山医院设立了驻院调解室。全年运用"三调联动"调处机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87起。三是继续安排律师在市信访局开展接访工作,共接待来访群众123人,解答法律咨询61起,帮助解决问题16起,实施法律援助6起。
用心服务基层群众。一是在全市7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站,在61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2个社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挂牌率100%,人员到位率100%。二是在市总工会、市共青团、市妇联、市老干局、市残联、市教育局、市看守所、市信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应援尽援。三是对全市残疾人、企业下岗职工、困难职工、低保户进行登记造册,对其法律援助申请直接受理。四是先后将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案件、家庭暴力、遗弃案件、侵犯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五是实行牵手服务,发放法律服务"三卡"("法律援助爱心卡"、"法律服务优惠卡"以及"法律服务监督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145起法律援助案件,比去年增加了20%,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49、87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效服务依法决策。成立了由律师队伍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和宣讲团,先后为市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提供各类法律意见34条,承办市政府交办事项9起,参与重大纠纷调处4起,先后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进行宣讲平均31场次,帮助农民工实现再就业和创业累计300人次以上。(韶山 刘舟)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舟左…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