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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山市委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来源:市创国卫办 编辑:刘峻辰 2012-04-20 15:26:59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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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韶山城市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 2012年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简称创国卫)工作,决心用3年时间把我市建设成国家卫生城市。为确保创国卫目标实现,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信心和决心

城市形象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事业进步的重要标志。创国卫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为民惠民的民生工程,是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快韶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韶山,创造宜居、创业良好环境的重大举措。创国卫这项活动,树立的是形象、锻炼的是干部、转变的是作风、提高的是效益、受益的是群众,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国卫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创国卫的各项部署上来,齐心协力抓好创国卫工作,为实现韶山两个率先和建设五个韶山奠定坚实的基础,努力把韶山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红色经典城市。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落实

创国卫是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我市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加强协作,要针对多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下大气力,开展专项整治。

(一)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加强市民素质教育,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是创国卫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通过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爱国守法、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的教育,提高市民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通过普及全民健康教育,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积极健康的人文环境;通过开展创文明城市文明卫生单位等活动,把创国卫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市民的素质和文明程度。

(二)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在创国卫活动中,要紧紧抓住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抓好整治工作。要重点整治好卫生、交通、市场和治安。要重点解决城区主次道路、背街小巷、居民区、农贸市场、汽车站、火车站、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整洁的城市面貌;抓好渣土运输管理,防止渣土撒漏;抓好临街门店、占道经营、夜市摊点的管理,规范背街小巷秩序;抓好交通客运秩序管理,重点解决非法营运、无证驾驶、乱停乱靠、随意调头和人员乱行等问题,维护城市良好的形象;抓好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城区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质污染等问题,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确保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各执法部门要紧密配合,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责任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工作经常化的长效城市管理工作的机制。

(三)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国卫的过程,是一个城市建设、城市变化和城市升华的过程。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强力推进清洁工程、提质工程、绿化工程和亮化工程,抓好城市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原有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

(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机构建设,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五小场所环境整洁,卫生达标;加强饮用水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确保水质、食品卫生安全;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密度。

(五)规范创国卫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是反映创国卫工作、接受检查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规范整理工作,按照标准要求,收集、汇总和整理档案资料,本着做什么,收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地收集整理,查漏补缺,保证质量。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创国卫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国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创国卫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得力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国卫工作网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创国卫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建管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力推进创国卫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创国卫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广大市民在创国卫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的创国卫意识,使创国卫活动的各项目标、标准、要求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参与创国卫活动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了解创国卫、关心创国卫、支持创国卫、参与创国卫的浓厚氛围,掀起全体市民同创国卫的热潮。

(三)加大经费投入。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经济、改变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生活的大事来抓。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融资机制,不断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有序推进清洁工程、提质工程、绿化工程和亮化工程,加大对公厕、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停车场、韶河治理、污水处理设施、道路提质改造、农贸市场改造、旧城改造、城区除四害等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创国卫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奖惩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创国卫督导考评机制,强化奖惩措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创国卫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六统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集中办公、统一组织协调、统一工作部署、统一督导讲评、统一考核奖惩。一是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坚持经常性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专项督查和限期整改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定时间、定进度、定标准,进行不间断检查评比,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推进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考核奖惩。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创国卫的要求,制定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考核奖惩措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各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和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沓、行政不作为、消极应付、互相推诿而影响创国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通报、实施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创国卫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在市创国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超常规的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手段、管理模式和经费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创国卫目标如期实现。

 

 

中共韶山市

韶山市人民政府

201241

 

 

来源:市创国卫办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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