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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电视机厂建厂始末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刘国安 编辑:刘峻辰 2012-04-06 10:55:04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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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70年代,韶山开始办厂生产电视机,直至2000年厂子停办并依法破产,前后共30年。30年间,随着韶山行政管理体制的几经变化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韶山电视机厂经历了建厂初期、扩建厂房、搬迁长沙和续办分厂等四个阶段。

  建厂初期

  1970年,韶山属省直辖,为地师级韶山区。当时正值文化革命高潮,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热情支持韶山建设。是年5月3日,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以湘革生(70)工字第243号文件决定:将湘潭市无线电厂一分为二,把主要力量和生产任务调度至韶山,利用1970年前已撤销的韶山农具厂作基础,组建韶山电视机厂,隶属于湖南省韶山区领导。

  同年5月20日,湘潭市无线电厂93名职工由厂革委会主任吴万忠带队到韶山,开始以原韶山农具厂为基础,筹建韶山电视机厂。由于韶山区党的核心小组和区革命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加上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厂子很快办起来了。

  韶山电视机厂座落在榆东塘,地理位置为东径122°33′,北纬27°55′,距毛泽东故居韶山冲6公里,离火车站、汽车站2.5公里,与湘潭市相距47公里,距省会长沙104公里。

  原韶山农具厂厂房简陋,总生产用地面积为1846平方米,仓库面积为1268平方米,厂区道路狭小,为普通沙面路,一旦雨季来临,泥沙横溢,行走不便。

  1970年5月30日,筹建工作刚展开,时任湖南省委书记、省革委会主任华国锋来厂视察。他要求韶山电视机厂从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出发,努力搞好电视机的调研、试制工作。厂革委主任吴万忠向省委领导汇报厂子筹建工作进展情况,要求省革委会给工作拨款买急需的无线电专用设备,得到省委领导的重视和认可。

  1971年8月省革委会给韶山电视机厂拨款40万元,加上其他渠道筹资,购置急需的无线电设备;新建电镀车间,面积为490平方米;盖起两栋职工宿舍,总面积达1270平方米;修建职工食堂、厨房,总面积为712平方米。1974年又修建155平方米的浴室和84平方米的生活用锅炉房。至当年底,韶山电视机厂已有加工、电镀、装配车间,并设立了元器件库、金属材料库、成品库,从生产到生活管理已初步形成体系。

  扩建阶段

  时隔两个月,省委书记华国锋于1970年7月30日第二次来厂视察。他要求从建厂时起注重打好基础,立足向生产彩电的方向发展。1972年9月,韶山电视机厂向省革委会递交基本建设发展方案,引起了省革委和中央四机部的高度重视。1973年,四机部以(73)1329号文件批准扩建。韶山区革委会以湘计字(7374)号文件,联文批准韶山电视机厂扩建。韶山区革委会计划委员会以韶革计(73)011号文件发出《关于韶山电视机厂扩建厂址定点的通知》。《通知》明确韶山电视机厂扩建部分选址在韶山公社综合场大队谭山湾,并要求韶山公社在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的时候,将电视机厂扩建部分所占土地范围划出来。1974年2月,由四机械工业部确定了扩厂方案,并直接拨款400余万元,拟定在3年内使韶山电视机厂员工增至500人,年生产能力达3万台。

  1974年4月,扩建工程破土动工。其中,主体工程是电视机总装大楼,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技术科室和办公室等,总面积为7838平方米。主体工程由四机部第三设计院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除仓库场地为水泥地面外,其余均为磨石地面,设有电梯和自动消防装置、供暖设备,并配有大、小外宾接待室。

  主体工程1974年7月奠基,1976年12月竣工。为使生产配套,1976年8月又以混合结构修建电镀车间,面积为1622平方米,1977年12月完工,形成了镀铬、镀银、镀锡、镀锌等全套工艺。1977年2月同时完成4吨自控锅炉的安装。1978年6月总装车间和办公室迁入扩建后的新楼。1981年新建1483平方米机加车间和1073平方米的注塑车间。为了集中办公,同年又新建1073平方米的专用办公楼,1982年5月新建装机高温老化室,至1983年底各项配套工程已经齐备。新厂区总面积达15189平方米,除五金材料库仍留老厂外,其余设施均于1981年9月搬至新厂区,年生产能力在1983年达4.5万台。

  搬迁长沙

  1981年1月20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撤销湖南韶山区,设立湘潭县韶山区,同时恢复韶山管理局。撤区后,电视机厂面临归属问题,职工由此产生思想波动。根据韶山撤区后的新形势,省电子局于1983年6月行文将韶山电视机厂更名为湖南省电视机厂。1984年5月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179)号文件公布省人民政府决定:“湖南电视机厂由韶山搬迁至长沙市井湾子长沙钟厂原址,经兼并后扩大生产规模”。并要求搬迁工程和新增电视机生产线工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据此,电视机厂于同年8月29日成立搬迁机构,经与湖南医科大学协商,征购该校原动物实验场作为本厂扩建的基础。同时聘请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院将“搬迁工程和新增电视机生产线工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设计院从生产、辅助生产等各方面进行论证。最后推出“2534”工程(与彩电大楼相配套的系统工程,总投资为2534万元)。其中,彩电大楼于1986年1月7日奠基,1987年9月22日大楼土建部分通过验收。全厂占地面积15.64万平方米,至1988年底总建筑面积已达5.916万平方米;职工人数达到134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50多人;固定资产3612万元,年产能力为55万台,总产值达2.4亿元;销售收入达2.1亿元,成为湖南电子系统的大型骨干企业。

  1990年5月,湖南电视机厂举办了20周年厂庆。厂庆后开始几年的厂子还是很景气的。但是到90年代中期,由于全国电子行业竞争大,电视机元器件价格高,购进难,经常是“无米”下锅,加上厂子搬迁扩建厂房负债多、资金周转难。因此,湖南电视机厂在“大家争着上”的形势下处于劣势,逐步走上停产倒闭依法破产的地步。

  续办分厂

  1988年3月,湖南电视机厂搬迁长沙完毕。搬迁时考虑到厂房和部分设备、包括职工宿舍等不能搬迁,便以此抵作资金,并同时留下40名管理、技术人员,与韶山区(县级区)政府合资共同续办湖南电视机厂韶山分厂。两家商定:长沙为总厂,韶山为分厂,总厂从留守人员中任命一名厂长和一名副厂长;韶山区任命一名书记和两名副厂长,共同组成分厂领导班子;分厂所得利润“三七”开,即总厂得30%,分厂得70%;总厂为分厂提供产品商标,分厂每生产一台电视机向总厂交管理费12元。这样合伙办至1989年。

  1990年开始,湖南电视机厂韶山分厂完全由韶山市政府主办、经营。在韶山(区)市委、(区)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分厂人员增至400多人,其中正式职工280多名,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最高年产电视机6万多台,产值5800多万元台,同时开发了汽车配件等新的生产项目。分厂结合实际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改革,自订了规章制度,厂子又红火了好几年。但是,到1999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整个经济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电子行业普遍不景气,加之分厂自身“三角债”不断增加,致使生产资金严重不足,尤其电视机零部件价格高,采购难,生产难以为继,韶山电视机厂不得不停办。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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