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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来源:市创国卫办 编辑:刘峻辰 2012-04-20 14:51:46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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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城市是城市管理提质、城市品位提升的有效平台。我市于2006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巩固创卫成果,如期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建设红色韶山、富裕韶山、生态韶山、文明韶山、幸福韶山的发展战略,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以实施清洁韶山工程为突破口,狠抓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力争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全面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目标任务

(一)时间目标:2012年攻坚,2013年申报,确保2014年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提高已达标的项目,对没有达标的项目,要采取硬性措施,强力推进,按期达标,力争早日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健全市爱卫会组织。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市爱卫办编制人员到位,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配备爱卫专干,社区居委会(村)及厂矿、企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爱卫机构,同时配备专()职的爱卫工作人员,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确保群众对辖区卫生状况满意率≥90%。

2、健康教育

健全市健康教育机构。落实健康教育人员、经费、任务;在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设置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对病人和病人家属进行疾病防治知识宣传,确保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健康教育评价体系进行操作,使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1 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及有害作业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健康教育,使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社区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居民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增设健康教育专栏,创建健康教育示范社区,使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依法取缔设置在公共场所的烟草广告,确保城区内无烟草广告。

3市容环境卫生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城市市容环卫专业规划的编制;加快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按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搞好城市街巷硬化建设,完成建成区破损的街巷路面、人行道的维修任务;巩固城市绿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配足环卫清扫保洁人员;继续搞好城市美化、亮化工程建设,路灯亮化率≥95%;加快韶河治理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搞好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4环境保护

完善污水处理厂相关配套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控制和预防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提高城市的空气质量,确保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5、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强化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整治,对中低档次社会服务业开展动态监管,推行市场准入许可联审制度,对卫生不达标单位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五病调离率100%;确保酒店、宾馆、车站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良好,公共用具按规范进行消毒,做好四害防制工作,确保达标;二次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防护距离符合卫生要求,达到行业规定标准,确保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水质全部达标。

6、食品安全

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对大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验,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含餐饮业)改建、扩建、新建的审查和监督,按照国家卫生部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对全市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制度,查处无证经营现象,开展中小饭店、熟食店、食杂店、冷饮店、早餐点等集中整治工作,达到三证齐全,管理规范;加强对早夜市、集贸市场、食品饮食摊点和单位食堂等卫生监督管理,完善餐具、用具消毒设施和符合标准的防尘、防蝇设施;强化食品加工、储存单位和饮食等行业四害防制,确保达标;开展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标;实现城市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7、传染病防治。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门诊日志,不发生疫情迟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确保全市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规划免疫接种点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疫苗转运、储藏设施正常运转;暂住人口儿童规划免疫接种、建卡、建证率达标,提高免疫接种覆盖率;搞好医疗垃圾、污水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8、病媒生物防制

巩固灭鼠、灭蟑先进市成果,创建灭蚊先进市,开展统一除四害活动,治理四害孳生地,控制鼠和虫媒传播疾病的暴发和流行;餐饮店、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食品加工、粮库和居民区等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的重点部位,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长期设置、投放有效的除四害消杀设施和药物,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认真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保证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9、社区和单位卫生

加强对窗口单位及单位居民区卫生管理,确保市内90%以上的机关、工厂、商店()、学校、居民区卫生达标;积极开展绿化、硬化双覆盖;完善单位、居民区卫生基础设施;食品饮食服务摊点符合卫生要求;加强老居民区卫生治理力度,消灭卫生死角。

1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加强村民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卫生知识知晓率;完善环卫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环境美化;建成一个省级或者省级认可的卫生镇。

11、创国卫档案资料

搞好创国卫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创国卫工作情况;从上至下、从行业到部门,收集汇总各种创国卫基础资料和专业技术资料。

三、工作步骤

()对照标准,全面达标阶段(20123月-10)

各单位都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本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狠抓落实,限期达标。

()申报准备和省级复核阶段(201211月-20132)

向省爱卫会提出申请,经其复核认可后,由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推荐参评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评审暗访阶段(20133月-6)

接受全国爱卫会组织的专家组对我市创国卫工作的暗访,并提出整改意见。

()整改提高、技术评估阶段(20137月-20143)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以全国爱卫会在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的整体创国卫水平,为顺利通过考核鉴定奠定基础。

(五)综合评审阶段(20144-9月)

以整洁、靓丽的城市形象迎接全国爱卫会综合评审。

四、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将其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依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按照政府组织、任务到基层,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齐抓共创的工作原则,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将创国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实行三级工作目标责任制,即市创国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各创国卫工作组组长签订创国卫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创国卫工作组组长与市直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创国卫工作目标责任书;社区与辖区单位签订创国卫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国卫目标责任网络体系;分级管理层层抓、属地管理块块抓、行业管理条条抓,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国卫氛围。城区主干道广告栏、城区进出口处醒目位置,各窗口单位都要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专题的大型公益广告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国卫宣传标语和固定宣传栏。

()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1、开展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禁养违规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内容的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住建、规划等部门在全市编制生活垃圾处置总体规划下,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

2、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交警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畅通、安全,车辆停放有序。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和摊点的管理,取缔流动摊点;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实现市区无跨门店、无占道摊点;落实背街小巷动态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加强对乱张贴、乱涂乱画的整治;实施城市亮化工程,营造卫生城市氛围。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坚决杜绝烟草广告。

3、开展行业的集中整治行动。卫生、食药、工商等部门要针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五小服务行业,加强发证前的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制定小餐饮等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实行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餐具集中消毒,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

4、开展农贸市场的整治活动。商务、工商、公用事业、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对老、旧、小集贸市场进行改造,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卫生和经营秩序的整顿。

5、加大城区除四害工作力度。要加大除四害经费的投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除四害达标活动,在原有灭蟑、灭鼠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灭蚊、灭蝇达标活动,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场所,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各工作组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市创国卫办将对全市创国卫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跟踪检查,做到治理一项、达标一项、巩固一项,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新闻媒体要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严重的脏乱差状况和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市创国卫办、市卫生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单位要设立创国卫热线电话,并对外公示,认真解决百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逐步实现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市委、市政府将创国卫工作实行考核奖惩制度,依据创国卫目标完成情况、创国卫工作业绩及发生过错三个方面,由市绩效考核办牵头,市创国卫办及相关单位配合,由市创国卫办汇总情况提供考核依据,创国卫工作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运用由市绩考办负责落实,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顺利实现。

 

 

 

 

 

 

来源:市创国卫办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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