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评方案

来源:市创国卫办 编辑:刘峻辰 2012-04-28 15:59:06
红色韶山
—分享—

    根据有关要求,2012年将对全省所有县市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为便于考评人员掌握标准,公正、公平地做好2012年度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考评工作,根据《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方案》(见湘爱卫〔2011〕10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及分组

  全省各县市及辖5个以上(含5个)乡镇的区。根据各市州所辖县市区数全省共分为7个组,2个市州合并为一组。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办法

  采取抽查方式,随机抽取辖区内乡镇2个、行政村4个、辖区内公路及县城卫生等。具体内容见《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评记分表》(附件)。县城卫生、公路沿线卫生直接记入总分。乡镇卫生、村组卫生取其平均分计入总分。

  三、考评与排名方法

  省爱卫会成立全省城乡整洁行动考评领导小组(另行下文),考评领导小组将抽调部分市州爱卫办人员组成7个考评组。同时,省爱卫办组成1个测评组。考评组和测评组每组4人,由组长、文书、照相员、司机组成。组长负责制定考核行程安排及考核路线;文书负责考核的全程文字记载,并配合照相员核对照片编号、检查表汇总和小组总结报告;照相员负责对检查中的亮点及每个扣分点现场拍摄,并负责照片编号。5月下旬省爱卫办组织集中培训,以统一检查标准和方法。考评将于今年6-11月进行,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考评组自行确定并报省爱卫办,各组须严格保密。测评组将在7个考评组中每组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测评地点和方法与考评组完全相同,测评时间与考评时间基本一致,根据测评结果与考评结果计算各组的平均加权系数(即测评分数除以考评分数),据此计算出全省各县市区分段综合排名。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本年度考评均以暗访形式进行,考评组不得与被考评单位的有关人员接触和见面,更不能接受被考评单位的招待,违者将在被考评单位总分中扣10分,同时对组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下调所在市州的加权系数,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参加考评的全体成员不得透露任何考评动态和结果。

  (二)全省现场考评工作于2012年11月30日结束。各组在考评期间应对被考评的县市区的结果进行现场核对汇总,并由组长签字,全部考评结果必须在12月5日报省爱卫办。

  (三)各县市区待考评的乡镇由省爱卫办随机抽取并根据各组行程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组长,待考评的村由组长现场确定。

  (四)所有工作亮点、扣分点应有照片资料,且照片应清晰、内有参照物。同时,照片应编号并对应标明于《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评记分表》之中。

 

 

 

 

来源:市创国卫办

编辑:刘峻辰

阅读下一篇

返回韶山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