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9月1日得韶山,秋高气爽、风和日丽,这天上午,韶山冲、银田寺、永义亭、如意亭和杨林庙一带的人们高举红旗,整齐的队伍象潮水般地从四面八方涌向县二中学校(今韶山职业中专)的大操坪,参加韶山人民公社成立大会。当时,我作为农业合作化工作队的一名队员,参加了这个大会,见证了大会的全过程。上午10点钟左右,首先由主持大会的中共湘潭地委工作组负责人唐孝葵同志(曾任过本区的区委书记)向参加大会的数千名基层干部、党团员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积极分子宣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并作了一些动员和鼓劲的讲话 。接着,又有几位乡、社领导同志上台作了简短而有力的表态发言,有的还送上了《决心书》。之后,一致同意全区4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韶山人民公社,并通过了由苏小泉同志担任社长(时任中共永义乡总支书记),组建公社管理委员会。大会简短而紧凑,干部群众情绪高昂,会场井然有序,气氛十分热烈。
大会结束后,留下工作队成员和乡、社干部,就地召开一个小会,研究了一些具体工作任务和如何进一步发动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政治觉悟,统一思想认识,坚决办好人民公社,齐心奔向社会主义道路等问题。会议开了二三个小时,当晚就分别在各生产队召开社员大会……
由于前期思想发动做得扎实,后期处理具体问题和整章建制的工作进展很顺利。只经过短短的几天时间,一个由3个大乡、4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组成的韶山人民公社诞生了。全社有1.02万户、4.97万人口、58917亩水田和7280亩旱土。下设12个生产大队,104个生产队。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初期以公社为核算单位进行统一分配,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新型管理模式。
“一大二公”是人民公社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1958年秋,在一片欢呼声中诞生的韶山人民公社,真是“人多议论多,热气高,干劲大。”全社的15万亩山地和6万多亩耕地打破原来的乡界、村界、社界,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经营项目。社里的l万多农户(社员)、2万多劳动力和全部资金、财物(农民的生产资料和主要生活资料)被无偿调用,社员的生产成果由公社统一平分,指令农民集中居住,按照军事化组织生产,实行“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幸福院、缝衣组、理发室、红专学校等各类集体组织也迅速建立。公社投入了大量劳力办工厂,制造土化肥、土农药,大炼钢铁,毁坏了大片山林,造成了资源和劳动力的巨大浪费。与此同时,公社也利用当时特有的条件,集中众多劳动力,办了一些大事、好事。例如:公社成立还不到一个月,就在全社范围内组织数千名劳动力,会战在青年水库和红旗水库工地。至今为止,我市现有的49座水库(其中小I型水库4座,小Ⅱ型水库45座)中,有48座是在人民公社期间建设起来的。此外,市内的一些工程项目,如平整土地工程、韶河整治工程、灌溉引水工程以及修建乡村公路干线等,都是在公社期间发动群众以大兵团作战方式完成的。但是,由于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出现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以及随之而来的“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和“干部特殊风”。对此,群众很反感,农民生产积极性受挫。1960年冬,根据中央指示精神进行整风整社,1961年3月重新调整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缩小社队规模,韶山人民公社划分为5个公社、53个大队、656个生产队。同年5月,全区1033个公共食堂相继解散,对社员在“五风”中被拆掉的房屋及被平调的财产予以清理退赔。1962年下半年,全区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将劳力、土地、耕牛、农具“四固定”到生产队,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有所克服。因而从60年代初至7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农田基本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推行“政治评工”,分配上的平均现象又复严重,割“资本主义尾巴”,反对社员经营自留地及家庭副业等,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再度受挫。直到1982年,全区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发展速度加快。1984年5月,经过了26年特殊历史的“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结束,在广大农村中恢复并完善了新的乡(镇)村行政管理体制。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周建恒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