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小拙) 近日,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的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结果公布,韶山法院法官整体形象以88.18分的成绩位列全省第二。
近年来,韶山法院坚持以争创“人民满意法院”、争当“人民满意法官”为目标,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加大调解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绩效、完善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此次测评结果表明韶山法院的司法审判、队伍建设等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小拙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