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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56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布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庞晶 编辑:刘峻辰 2013-01-06 10:34:08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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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山新闻网讯(记者 庞晶 通讯员 史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近日,我市公布韶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韶山冲毛泽东故居、韶山冲毛氏宗祠、韶山烈士陵园、韶山学校门楼等56处文物点入选名录。

  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按照相关规定,不可移动文物的产权人及使用人在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改造工程时,应及时向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其施工方案后,在遵循《文物法》的相关条款的前提下,方可施工。否则,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依据《文物法》对其进行处罚。

  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08年开始,2011年结束。本次文物普查共登录文物点56处,其中复查文物点34处,新发现文物点22处。共涉及4个文物类别,其中古遗址 5 处,古墓葬19处,古建筑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6处。国家级文保单位7处,省级文保单位3家,其中新申报省级文保单位2家,分别是韶山烈士陵园、韶山学校门楼。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任何团体及个人破坏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将受到处罚,触犯刑法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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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庞晶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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