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市直、双管及驻韶单位:
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大局,立足实际,攻坚克难,积极进取,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文明素质的整体提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市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委宣传部等15个先进单位、毛爽等1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励,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市民要以他们为榜样,积极投身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五个韶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韶山市委办公室
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7日
附件:
201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宣传部、环境保护局、教育局、林业局、地税局、政法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局、旅游局、卫生局、公用事业局、团委、大坪乡、清溪镇、永义乡
二、先进个人:
毛 爽 成 洋 沈银祥 何 杰 阳 凝
罗建新 欧进平 庞立民 胡勇卫 杨龙波
郭 舒 黄自强 彭学清 彭让如 谭常青
来源:市文明创建办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