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韶山市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十佳、五差”行政村社区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2年韶山市城乡环境卫生“十佳、五差”行政村社区考核办法,以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韶山市委办公室
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 日
2012年韶山市城乡环境卫生
“十佳、五差”行政村社区考核办法
根据《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办法》和《韶山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为科学评价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效果,努力创造整洁、舒适、健康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入选全省城乡环境卫生“十佳”县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所属各乡镇的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依据《韶山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考核评估各乡镇所属行政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五大整治效果。
村容、社区环境整洁,道路平整无沆洼,路边田边无垃圾、粪便,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垃圾入池集中收集、密闭管理,辖区范围内溪河、水库、水渠、水塘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无占道堆物、晒谷。有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农户居室厨房整洁,饮水卫生,室内外有垃圾桶(箱),无乱泼乱倒现象,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柴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排水沟畅通无臭,人畜分离,家禽牲畜圈养,厕所卫生,无露天粪坑。
三、考核方法
(一)行政村、社区
根据《韶山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办法》和《考核记分标准》,各乡镇对辖区内行政村、社区进行考核,并量化记分排名。每月月底,各乡镇将对行政村、社区考核结果上报市创建办和市爱卫办。
(二)“十佳、五差”行政村社区考评办法
年中和年底分别评选一次,根据各乡镇对所属行政村、社区考核评估情况,结合市级检查实际,各乡镇年中和年底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前2名列入全市“十佳村”候选名单,最后1名列入全市“五差村”候选名单。市清洁韶山行动领导小组协同市创建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村、社区进行检查评估,最终评出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十佳村”和“五差村”。
(三)入选“十佳”行政村、社区每次奖励5000元,“五差”行政村、社区每次处罚2500元。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年度具体工作计划,制定考核奖惩机制,落实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
2、为保证城乡环境卫生十佳村、五差村社区考核评比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进行检查,按标准、依事实作出结论。
3、考核结果须上报市创建办和市爱卫办。
4、考核评比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韶山市爱卫会、市创建办对行动快,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将授予“十佳村”称号;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五差村”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012年度“十佳、五差”行政村社区
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考核细则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值 |
评 分 方 法 |
实得分 |
一、组织 制度 |
1、有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配合抓; 2、有具体落实人员,有建立保洁队伍,队伍数量符合实际作业需求; 3、保洁工作分片分区域,责任明确到人; 4、有安排巡查人员每日查看环境卫生状况,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5、有宣传栏和行动宣传标语; 6、环境卫生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评比、有奖惩、有总结。 |
12分 |
其中1项落实不到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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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 设施 |
1、村级主要道路有密闭垃圾收集设施; 2、村级主干道有适量的果皮箱或垃圾桶; 3、村属门店有垃圾桶; 4、办公区每层有垃圾桶; 5、农户做到户有筒、组有池、村有点。 |
28分 |
没有基础设施的该项不得分,设施不完善的扣10分,没有进入正常运转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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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容 环境 卫生 |
1、道路平整无坑洼; 2、路边田边无垃圾、粪便; 3、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 4、垃圾入池集中收集,密闭管理; 5、辖区范围内溪河、水库、水渠、水塘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 6、无占道堆物、晒谷,阻碍交通; 7、有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
30分 |
绕村一周,每发现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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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户 卫生 |
1、居室厨房整洁、饮水卫生; 2、室内外有垃圾桶(箱); 3、无乱泼乱倒现象; 4、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柴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 5、排水沟畅通无臭; 6、人畜分离,家禽牲畜圈养; 7、厕所卫生,无露天粪坑。 |
30分 |
抽查5-8个村民小组,共30户农户,每发现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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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文明创建办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