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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2012年度社会管理创新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市文明创建办 编辑:刘峻辰 2013-05-07 10:50:26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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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2012年度社会管理创新行动

工  作  方  案

2012年,我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任务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会议精神,以建设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城市为目标,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努力打造创新亮点,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绩,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一、推进交通管理创新工作

1、创新窗口服务。成立车辆管理所,建立标准化的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车驾业务“一站式”服务。

2、创新矛盾化解。出台《韶山市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方案》,在交警大队设立“一站式”的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和交通法庭,建立公安、司法、法院联动调处机制,调处不成功的,由法院就地立案、调查、调解、开庭。完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和保险理赔机制,畅通救助渠道。

3、创新路面管控。建立“站高峰、护秩序、保畅通、强防范”长效工作机制。“站高峰”就是每天安排6名警力,在镇泰学校路口、英雄路红绿灯路口等复杂地段和学生上学放学、干部职工上班下班高峰时段站岗执勤。“护秩序”就是每天安排8名警力巡查,对违停、涉牌、涉证、超速和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处,对单位服务用车和干职工私车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并及时发出通报,维护好日常道路交通秩序。“保畅通”就是成立女子交警中队,加强景区交通秩序日常维护,完善公安、执法、交通、规划和公用事业等部门联动方案,确保节假日和旅游高峰期,景区交通畅通。“强防范”就是每天安排12名警力,与治安、派出所警力实行24小时巡逻,确保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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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窗口服务单位考评工作

1、调整考评单位:根据前段工作情况和市直机关工委提出的要求,为了推进窗口单位考评工作常态化,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建议考评工作的牵头单位由市直机关工委调整为市纪委(监察局)。

2、扩大考评范围:根据我市实际,在前段对19个窗口服务单位考评的基础上,建议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监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物价局和韶山供水公司等6个单位列为考评对象。

3、改进考评方式: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明查暗访的内容。

4、完善考评办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的奖惩追责措施。

5、强化考评权重:将窗口单位考评结果纳入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考核内容。

 

 

                 韶山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221

来源:市文明创建办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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