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小余 彭琼) 9月24日,清溪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名涉嫌盗窃的违法人员陈某(女,48岁,永州市道县人),查处一起行政案件。
经查:9月23日3时许,陈某窜至清溪镇石忠村安置区工地,盗窃钢管扣14袋,价值3000余元。民警依法将违法嫌疑人陈某传唤回所里后,陈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市公安局决定依法对陈某执行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小余 彭琼
编辑:刘峻辰
韶山新闻网讯(小余 彭琼) 9月24日,清溪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名涉嫌盗窃的违法人员陈某(女,48岁,永州市道县人),查处一起行政案件。
经查:9月23日3时许,陈某窜至清溪镇石忠村安置区工地,盗窃钢管扣14袋,价值3000余元。民警依法将违法嫌疑人陈某传唤回所里后,陈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市公安局决定依法对陈某执行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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