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小余 肖琳) 胡山与胡海是一对堂兄弟,两人关系原本较好,近日因一起借款而引发纠纷,胡山在多次催收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堂弟两夫妻诉至法庭。
原告胡山诉称,胡海两夫妻以承包绿化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于今年5月向原告出具借据借款6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期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收,两被告均以多种理由拖欠,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万元及按约定支付利息。
被告胡海辩称,对原告与其妻之间借款事宜不知情。如果属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庭审前,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何海夫妻限期偿还原告胡山借款5.8万元。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小余 肖琳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