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通讯员 熊君 李凯)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切实规范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1月3日起,市食药监局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为期12天的集中整治行动。
为保证集中整治效果,市食药监局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保检查覆盖面100%。此次整治的重点是零售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索证索票情况、不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岗、销售假劣药品、出租出借柜台以及其他不符合GSP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检查药店31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