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余拙 丹阳 汪丽亚) “想不到,我们普通老百姓也当起了‘检察官’。”“审查逮捕案件我们群众有发言权,不错。”近日,市检察院举行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审查逮捕听证会,公开听取人大代表、检察民情员、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和当地村民代表的意见,与会群众对“零距离”参与检务活动纷纷点赞。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人民检察院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构建新形势下的检群关系,除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终结性法律文书在院外电子显示屏、检务公开大厅触摸查询系统和检察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外,积极探索建立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机制,研究出台《检务参与实施方案》,直接把检察工作摆在人民群众面前,接受监督和评判。
根据该方案,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有检务见证、检务听证和检务评议三种方式,覆盖检察执法办案全过程,涵盖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的所有检察决定和执法行为。普通群众不但可以经邀请参与检务活动,还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提出将某一具体决定或执法行为作为检务参与事项的申请。除因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等法定原因不能参加的外,检务参与向所有社会公众敞开。操作上,明确检察机关应提前一个星期在对外公示平台发布检务参与通知,公民可报名参加。结果运用上,明确检务听证中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最后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检务见证、检务评议中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保证检务参与效果,规定结果运用情况除及时回复检务参与人员外,还在检察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对外公开平台公示,并纳入干警和部门年度考核范畴。
“韶山市院的检务参与走在全省基层检察院的前列,不但公开、彻底,而且干净利落。”湘潭市检察院检察长潘爱民介绍说。
“我参与了一起不诉案件的讨论,不但目睹了检察机关办案的艰辛和认真,而且增长了知识,对罪与非罪、诉与不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今年5月以来,市检察院举办的3次检务参与活动都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人民群众的批评很中肯,我深感压力,今后一定认真改进。”公诉人林慧在庭审评议时对群众提出的评议意见照单全收。
“深化检务参与,不仅因为检察机关要对人民负责,对我们检察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作风也是一种倒逼。”市检察院胡湘晖检察长表示,该院还将就加强学习、规范执法、改进作风、严格管理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余拙 丹阳 汪丽亚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