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期 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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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7日
◆ 向敏督查乡镇商业门店集中整治工作
◆ 我市城乡商业门店经营秩序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向敏督查全市商业门店集中整治工作
4月16日,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向敏带队督查全市商业门店集中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成小林,副市长黄铁华陪同督查。
韶山城乡商业门店经营秩序集中整治第一阶段行动从3月底开始至今,已经集中开展了两个星期。各乡镇及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和要求,积极行动,共拆除招牌和违章搭建的棚架1200多处,有效改善了乡镇集镇和城区门店的面貌和经营秩序。
向敏深入7个乡镇的集镇、市场、居民小区实地检查后,对集中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相关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整治行动,精心部署,行动迅速,重点突出,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向敏指出,以拆除乱搭乱建为主的全市城乡商业门店经营秩序集中整治第一阶段行动已基本结束;从即日起开始至本月底开展第二阶段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规范门店经营秩序,对店外经营、乱贴乱挂等行为进行彻底整治,临时摊担划行入市,各门店做到一店一牌、门前三包落实到位,各乡镇要根据自身实际打造一个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再通过以点带面的作用全面推广,同时做好垃圾的分类处理,落实废品回收机制,把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我市城乡商业门店经营秩序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市自3月下旬开展城乡商业门店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各乡镇、市公用事业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全市商业门店经营秩序开展了集中整治,对经营门店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全面规范了全市经营秩序,静化了商业氛围、美化了城市形象,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3月22日向市长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集中整治行动布署会,27日市创建办又组织召开了一次专题工作布置会,与“清洁韶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起草和印制了《关于集中整治全市商业门店经营秩序的通告》和《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下发各单位。会后各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组建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明确专人负责,针对各自的工作实际采取了鼓励自行拆违、统一规范拆违、集中帮助拆违等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确保了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宣传到位、保障有力。自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各单位分别制定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对整治任务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发动,分别召开了动员会议,张贴和发放了市人民政府的通告,对整治对象多次上门进行劝导,耐心细致的做好拆违对象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对整治行动的支持和理解,至目前为止,各单位没有因为集中整治行动引发一起矛盾纠纷。在人员保障上各单位都抽调了精兵强将组建工作队伍,在经费保障上优先安排、不打折扣,确保了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由于组织得力、布署周密、工作扎实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座阵指挥,分管领导现场指导,工作人员团结协作,使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公用事业局在全市主干道共拆除违章搭建37处,拆除和收缴各类灯箱广告710块;商务局组织下属部门在农贸市场和金海商业城入口共拆除违章搭建26处;工商局牵头组织对韶山南路铁道口处废品回收店进行了专项整治;各乡镇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共拆除违章搭建和建筑505处,其中大坪乡213处,杨林乡45处,银田镇72处,韶山乡34处,永义乡72处,如意镇54处,清溪镇15处,并且对部分经营门店进行了规范。
目前,我市在巩固第一阶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以整治商业门店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为主要内容的第二阶段集中整治行动。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