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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物业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管理的紧急通知

来源: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redcloud 2020-02-01 10:39:52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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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加强物业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物业小区人员和车辆管理

各物业小区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其余进出口暂时关闭,对保留的进出口严格按要求设立外来人员、车辆检测点和防疫值班岗,实行24小时值班,对本小区以外的人员、车辆及时劝返,对出入小区的所有人员进行登记、测温。

 二、加强物业小区的卫生防疫管理

1、各物业小区应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实施卫生防控措施,每天用84消毒液做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工作。

2、加强本小区人员聚集活动及场所的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取消人员聚集性活动。

3、要求小区居民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必要防护措施,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测温、引导等工作。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物业小区应建立防疫期间的值守计划,每日上午10点前向住建局物业管理股(联系人:周赛凯,联系电话:15898553666)报告物业小区的卫生防疫信息和人员、车辆出入小区统计情况,对存在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人有过亲密接触的、被有关医疗机构隔离观察的、有体温发热异常等情况,立即向所在地社区、住建部门报送信息。

四、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股应加强对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物业小区人员和车辆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内容。凡没有落实指令的,对相关物业公司一律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31日

来源: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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