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记者 谭泽豪)4月15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组织开展乡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培训。
培训邀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局法律顾问刘剑授课,对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政策进行解读,具体包括《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内容。培训还结合案例对要点进行了讲解。
据了解,此次培训旨在提高基层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协调配合,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推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不挖山、不砍树、不填塘“三禁三不”专项行动的落细落实。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肖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