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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部门考核办法(试行)》和《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编辑:刘峻辰 2013-05-02 11:30:51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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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部门考核办法(试行)》和《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市直、双管及驻韶各单位:

《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部门考核办法(试行)》和《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部门考核办法(试行)》

2.《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办法(试行)》

              中共韶山市委办公

             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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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部门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五个韶山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城乡面貌大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的作用,打造干净卫生、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

旅游环境秩序优良;卫生环境整洁明亮;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二、考核对象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驻韶单位。

、考核机构

成立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锋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成小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劲松,市人大副主任陈育才,副市长黄铁华,市政协党组副书记钟立新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政府办、市公用事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文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技监局、市卫生局、市创建办为成员单位,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综合指导组负责。

、考核内容

旅游环境整治、卫生环境整治、社会管理创新、基础工作。(详见附表)

、考核办法

1、实行分类考核(旅游环境整治、卫生环境整治、社会管理创新、基础工作各100分),折算计分(总分100分)。其中有旅游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按旅游环境整治40%、卫生环境整治20%、社会管理创新20%、基础工作20%的比例折算计分;没有旅游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按环境卫生整治40%、社会管理创新40%、基础工作20%的比例折算计分,考核细则见附表。

2、考核工作采用日常考核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实行月通报、季考核讲评、年终综合考评制度,季考核得分以每月抽查考核的平均分计算。各单位每月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得出自评分交牵头单位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综合指导组,以备抽查;综合指导组每月对各单位自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记录在案。每季度对各单位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讲评,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3、每小项实得分和扣分不能超过该小项标准分值。

、奖惩办法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年度综合考评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各单位划分为一、二、三类,一类单位按被考核单位个数20%、三类单位按10%确定,市委、市政府对一类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三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处罚,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表:1.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考核细则

2.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考核细则

3.社会管理创新目标考核细则

4.基础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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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考核细则

项目

考 核 内 容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实得分

旅游市场环境

景区内无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低于成本价竞争现象,无聘用无证导游、租用无正规营运手续车辆接团现象,无“黑导”带团和导游拿回扣现象。

20

每发现一起不合格扣1

景区内无喊客拉客宰客,流动叫卖,带客给回扣,围追兜售现象,无利用刻卡、开光、捐功德钱等迷信活动欺诈游客,违规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

20

每发现一起扣1

景区内无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无不按餐饮、纪念品行业自律最高价格执行行为,无违法经营与毛泽东同志形象相关的产品和音像书刊制品现象。

10

每发现一起扣1

卫生环境

景区内卫生环境整洁,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及白色污染物,垃圾及时清运,门店经营规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无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现象。

20

每发现一起扣0.5

交通环境

景区内道路畅通,无乱停乱靠现象,无黑的、摩的非法营运现象,无线路车随意抢客和甩客现象,无出租车拒载、宰客、服务意识差等现象。

20

每发现一起扣0.5

游客投诉

接受游客投诉要文明、规范,处理公平、公正、及时

10

未按要求处置的每次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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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考核细则

项目

考 核 内 容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实得分

门前三包责任区

本单位办公区、院落、宿舍区、食堂、公共厕所等责任区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树叶、果皮纸屑、四害等现象。

20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

所辖房屋墙面无乱贴、乱挂现象,所辖区内无乱堆、乱停、乱放现象,广告设置符合规定要求,无牛皮癣、小广告现象,无裸土现象,无杂草丛生现象,绿化无偷盗、损坏现象,

20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

“门前三包”路段、绿化带、门店等责任区域卫生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单位责任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20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

配备有垃圾桶,垃圾池等必配的设施设备,并对垃圾及时进行清运。

10

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少一处扣2分,垃圾未及时进行清理的扣2分。

责任路段

责任路段卫生环境整洁,交通秩序良好,门店经营规范,并进行文明规劝。

30

未按要求落实任务每次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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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社会管理创新目标考核细则

项目

考 核 内 容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实得分

安全防范

加强安全管理,单位有门卫、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值班制度健全并落实,有效控制案件发生。

25

安全防范措施及设施设备每缺一项扣3分,每发生一起重、特大刑事案件扣3分,一般刑事案件扣2分治安案件扣1分,门卫值班未到位的发现一次扣1分。

教育管理

加强干职工教育,干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

25

所属干职工被刑事处罚的每人每次扣5分,被治安处罚的每人每次扣3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每次扣2分,发生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的每次扣5分。

车辆管理

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单位车辆、干职工私家车在本市范围内无交通违规现象。

25

单位车辆违章每发现一次扣2分,单位干职工私家车违章每发现一次扣1分。

出租房屋管理

加强单位所辖范围内出租房屋、门店及人员的管理,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25

所发刑事治安案件按第一项规定扣分,人员违法犯罪按第二项减半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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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基础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项目

考 核 内 容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实得分

工作机构

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员、经费。

25

每缺一项扣5

工作方案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综合指导组

25

未制定方案该项不得分,有方案未上报扣5分。

氛围营造

提高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参与意识,开辟宣传专题专栏,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报道,有宣传教育活动及氛围营造措施,广泛宣传本单位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每季度不少于一条。

25

无宣传教育及氛围营造内容扣5分,未及时开展宣传和上报信息扣1分。

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落实效果好。

25

未建立长效机制的该项不得分,机制不健全的扣5分,效果不明显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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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乡镇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五个韶山建设目标,努力实现城乡面貌大变样,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乡镇。

二、考核机构

成立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锋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成小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劲松,市人大副主任陈育才,副市长黄铁华,市政协党组副书记钟立新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政府办、市公用事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技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爱卫办、市创建办为成员单位,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综合指导组负责。

三、考核内容

按照韶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意见所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详见附2)。

四、考核制度

1.抽查考核制。采取日常考核与综合考评相结合。乡镇每月对所属村、社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清溪镇含所辖社区),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综合指导组每月对乡镇和所属村、社区进行随机抽查(每月抽查不少于20%的行政村、社区),每季进行一次综合排名,季评分以每月抽查考核的平均分计算。

2.整改督办制。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完成较差的乡镇、村、社区实行督办制,由市整治行动综合指导组下达督办函,对督办事项限期10天整改到位。市整治行动综合指导组及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同时将督办事项的原因、整改情况上报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乡镇的联点市级领导。

3.挂牌问责制。对经督办整改不到位的,由市监察局实行挂牌问责,挂牌期限为半个月,挂牌期满整改不到位的,从该乡镇考核得分中扣除2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进行诫勉谈话。

4.百分考核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满分为100分,每小项实得分和扣分不超过该小项标准分值。

五、奖惩办法

1.对各乡镇的奖惩实行以奖代拨的形式,标准为六万元,按考核情况分季度下拨。

2.乡镇每季综合考核排名前二名的,除享受以奖代拨资金外,另外再给予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奖励;排名3-5名的只享受以奖代拨资金;排名第六的不享受以奖代拨资金;排名最后的,除不享受以奖代拨资金外,按奖励第一名的标准进行处罚。

3.村级季度综合考核平均分值低于65(65)的,取消该乡镇的村级以奖代拨资金;得分在66—75(75)之间的,按60%的比例拨付村级以奖代拨资金;得分在76—85分(含85分)之间的,按80%的比例拨付村级以奖代拨资金;得分高于85分的,全额拨付村级以奖代拨资金。

4.年度综合考评与评先评优挂钩,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取消该乡镇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表:1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奖罚金额基数表

2201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乡镇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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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奖罚金额基数表

乡镇名称

金     额

备    注

2011年基数(万元)

韶山乡

6

大坪乡

6

杨林乡

6

如意镇

6

永义乡

6

银田镇

6

清溪镇

6

合  计

42

附表2:

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乡镇考核标准

整治

内容

标准

分值

考 核 细 则

评分方法

实得分

组织

保障

10分

1、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2分)

2、有整治方案和考核办法并上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指导组;(2分)

3、落实整治工作经费(2分)

4、每月25日前上报考评、考核结果和相关信息;(2分)

5、有宣传教育及氛围营造措施。(2分)

每缺一项扣除相应分值,未按时上报考评结果和信息的每次扣0.5分。

环境

卫生

集镇环境卫生

10分

有专门的环卫队伍。(2分)

无环卫队伍扣2分

垃圾及时收集,分类处理。(2分)

每发现1处不合格扣0.2分

集镇卫生整洁,达到“四净六无”,即:公路净、路旁净、树穴净、公共设施净,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砖石、无人畜粪便、无杂物残渣。(4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

公共设施维护及时、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2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村级环境卫生

15分

村容整洁,农户和村道可视范围内无垃圾。(6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

有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经费。(3分)

每缺一项扣0.2分

卫生设施做到户有筒、组有池、村有点、乡有站并正常运转。(6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整治

内容

标准

分值

考  核  细  则

评分方法

实得分

镇容

镇貌

15分

无乱堆放、乱搭建现象。(3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无乱贴画、乱涂写、乱悬挂条幅广告现象。(3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

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3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建设施工现场必须围挡作业。(3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门店招牌整洁规范(3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

交通

秩序

15分

集镇区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

市场

管理

10分

摊位设置规范,商品摆放整齐。(2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无场外经营,无马路市场,无摊外摊,无店外店。(3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市场内及出入口保持畅通(2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干净整洁。(3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

机关

卫生

5分

机关院内、楼道、室内干净整洁,无烟头、无纸屑、无蜘蛛网等。(2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厕所地面和墙壁整洁,便池内无积粪、无蝇蛆。(1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食堂环境卫生清洁,餐具严格消毒。(2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20分

辖区内无 “两抢一盗”、聚众赌博、吸毒贩毒行为、黑恶势力犯罪等违法现象。(5分)

与上年度同期相比,每增发一起恶性刑事案件扣2分,增发一起刑事案件扣1分,增发一起治安案件扣0.5分

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到位。(5分)

每发生一起流动人口犯罪、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青少年犯罪扣1分

辖区内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2分)

未及时进行调处的扣0.5分

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到位,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3分)

每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扣2分

辖区内无群体性进京进省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5分)

每发生一起进京上访事件扣2分,进省上访事件扣1分,进湘潭上访事件扣0.5分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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