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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礼”与规范文化

来源:中国文明网 编辑:刘峻辰 2014-08-26 09:24:44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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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荀子继承了儒家先哲关于道德伦理的思想,承认礼的合理性,但遮蔽了其中血缘关系的根基及其影响。他从人类进化上说明礼的起源,以此论证礼制规范对于社会生活的意义…

 

  春秋时代的百家争鸣磨砺出了治理中国社会的诸多理论思想及价值观念,然而,这种思想观念如果不能化作人们普遍的行为方式,就不能真正地影响现实并指导社会运行。战国后期的儒学大师荀子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他在社会血缘政治关系行将解体和社会秩序亟待重建的历史关头,深刻论证了传统礼义对于社会生成的作用,从理论上说明了礼义思想化作社会制度、行为规范的意义和方式,从而塑定了传统中国的规范文化。

  规范造就社会

  荀子继承了儒家先哲关于道德伦理的思想,承认礼的合理性,但遮蔽了其中血缘关系的根基及其影响。他从人类进化上说明礼的起源,以此论证礼制规范对于社会生活的意义。

  荀子认为:“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在他看来,礼是先王制定的用以抑制人的非分欲求、安排社会生活的准则,是一种系统化、外在化而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荀子的礼体现为包含不同社会角色和地位差异的社会等级制度,所谓“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礼对社会每一等级的人都有具体的规定,荀子认为,如果人们都能按照各自地位的要求来行动,社会就会呈现健康和谐的大治状态;而舍弃礼制,社会就会因为争夺利益而混乱。

  荀子用“群”指称结构纷繁的社会组织系统,用“分”指称社会组织内部的层级划分和礼制等级,用“义”指称传统道德诉求的礼制原则,用“辨”指称人对礼制规范的认知。他论证说,天覆地载的万物能为人类所用,就在于“人能群”;为什么人能“群”,而其他动物不能,就在于人能“分”,即能够合理地分工合作;为什么唯独人类能“明分使群”,则是因为人类有“义”,能遵守先王倡导的礼制原则。说到底,还是礼制支持着社会组织,是规范造就了人类社会。

  宋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开篇表明:“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并对周王封三晋的违礼行为大加贬斥。这一表白代表着一位政治家的切身感触、思想家的深邃领悟和史学大家对荀子规范文化的推崇,体现着荀子规范论对中国思想文化的深重影响。

来源:中国文明网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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