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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韶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编辑:刘峻辰 2016-06-15 16:44:12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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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双管及驻韶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韶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责,各尽其责,切实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为我市爱国卫生工作作出贡献。

  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韶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为规范韶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工作,特制订本规则。

  一、市爱卫会的性质及组成

  市爱卫会是市人民政府的非常设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爱国卫生工作。

  市爱卫会的组成单位和委员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委员一般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主要群团组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组成,每届任期五年。个别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安排意见,经市爱卫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市爱卫会主任批准。

  二、市爱卫会的基本职能

  (一)依据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爱国卫生有关法规、标准,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二)动员组织群众,除四害、讲卫生,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活动,在农村组织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协调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卫生素质。

  (三)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为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四)指导、督促检查重点行业和各委员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五)开展爱国卫生立法工作,宣传、组织贯彻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爱国卫生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市爱卫会的工作方法

  (一)明确各委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定期汇报,定期检查。

  (二)每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为推动城乡卫生面貌的改善办几件实事。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三)交流经验,研讨问题,表彰先进,推动各地工作。

  (四)通过交流信息,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情况。

  (五)开展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检查。

  四、市爱卫会的会议制度和巡察制度

  (一)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委员会主任召集。

  (二)每一届爱卫会,召开1-2次由各委员单位爱卫会主任及爱卫办主任参加的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现场会。

  (三)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共同负责委员部门之间具体协调联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爱卫办主任不定期召集会议。

  (四)市爱卫会建立委员巡视制度,不定期组织有关委员开展专题工作巡视,使爱国卫生督查工作制度化,进一步推动我市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

  韶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

  为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水平,落实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任务,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和《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韶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实行部门分工责任制。各委员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委员部门共同职责

  坚决执行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和方法,即: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块块领导、条条负责、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的体制。

  按照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协调好本部门贯彻落实市爱卫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本部门的爱国卫生评比竞赛活动,树立爱国卫生先进典型,促使爱卫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争取早日创建成国家级卫生城市。

  二、各委员部门职责

  市卫计局:组织做好预防控制重大疫情和传染病以及医疗卫生单位医源性垃圾、污水、污物等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搞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抓好卫生城市、文明卫生单位、卫生村(镇)等创建活动和重大爱国卫生工作;开展除害防病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及科学研究;组织、协调、实施全市农村改水、改厕计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市农业局、科经局、水务局:组织做好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湖南省农村改水、改厕规划要求,全面落实全市改水计划,加快改厕步伐,“十三五”期间内,农业人口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90%;定期开展灭鼠活动;积极组织农民参与健康教育和除“四害”活动;逐步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保健能力;协同卫生等部门开展人畜共患疾病防治工作。

  市城管局: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加强对生活垃圾、粪便的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章建筑、店外经营、乱摆摊担等现象的处理力度,抓好“门前三包”工作。

  市住建局、国土局: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做好政府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在组织路、水、电等重点建设项目时,搞好卫生配套设施,抓好基建工地的文明施工;加强城镇供水管理,指导实施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中、长期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加强城镇污水排放、处理的监测管理;将农民改水、改厕纳入新建房规划审批范围,协同落实改水改厕任务。

  市环保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查处各类污染环境行为;按照国家级卫生城市标准,重点加强“三废”治理和各类噪声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市发改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发展工作。

  市教育局: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组织学校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质量,加强对学校食堂、协助卫生、城管等职能单位抓好学校周边饮食行业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确保城乡学校的自来水和卫生无害化厕所在“十三五”期末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市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广电台、市新闻中心: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协助政府宣传督促实施卫生法规;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主渠道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暴光,对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规划。

  市财政局:根据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将爱国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确保爱国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严格规范卫生杀虫药械生产、经营资格;严肃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禁用鼠药行为;严格审批户外广告。

  市商务粮食局: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督促市场开办方抓好集贸市场设施建设和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督促指导所辖单位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素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健全制度,完善卫生设施,搞好除“四害”工作;协助卫生、新闻等部门开展控制吸烟的工作。

  市林业局:加强全市绿地建设管理,加强珍贵树种的保护,确保市内街道的绿化、美化;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配合做好下水道、绿化带等地的除“四害”工作。

  市交通局、旅游局、汽车站、火车站:搞好车站、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的卫生管理,抓好废物收集处理以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搞好公路两侧用地范围的清洁卫生工作,禁止白色污染;协助做好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积极开展除“四害”、控制吸烟、创建卫生窗口单位等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所辖各部门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着重抓好除“四害”和卫生城市、文明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卫生村(镇)等创建活动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改进和提高环境卫生水平。

  其他委员部门要根据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具体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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