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融媒讯(通讯员 欧阳嘉炜) 为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近日,韶山市应急管理局切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曝光一起“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
6月7日,韶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的员工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期,属无证上岗,存在重大隐患;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既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也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对此,韶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对该公司及安全管理人员王某某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0.8万元和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欧阳嘉炜
编辑:龚宣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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