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融媒讯(通讯员 黄思宇)为进一步抓实抓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市安全防范“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韶山乡深入分析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紧盯“人、车、路”等风险隐患,四个“再加力”,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组织部署“再加力”,推进责任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专题会议)
加强动员部署。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专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辖区道路进行分析,科学调整整治措施,并结合辖区实际道路交通环境,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梳理、细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
推动责任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防控工作,出台《韶山乡交通工作暨“两站两员”考核细则》,压实村级管理责任及“两站两员”责任,要求全体“两站两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事故防范意识,严格落实“七必上”,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联合市公安交警大队严厉查处车辆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的出行安全,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隐患治理“再加力”,强化风险防范
(大坪村采取设置钢筋水泥墩消除道路隐患)
(双石村采用设置镀锌管加方钢消除道路隐患)
消除道路隐患。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排查辖区内平交路口、出入村口、险要路段、临水临崖路段等安全隐患155处,全部采取了安装警示标志的临时管控措施,并按照经济节约原则,采取设置阻挡大石块、护栏、减速带、砌墙、挖除遮挡视野的土堆等措施消除隐患,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登记备案并上报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整改。
清理源头隐患。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存在校车的学校、机动车销售门店等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排查校车安全性能、机动车销售门店是否存在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现象,是否具备销售资质,并对店面内陈列车辆的合格证等信息进行现场核查验证,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路面巡查“再加力”,提升纠违效能
(“两站两员”、辅警开展劝导交通安全劝导)
(值班人员联合派出所开展夜间巡查)
加强重点时段巡查。“两站两员”、辅警紧盯农村群众赶集日早出行、午返程等重点时段,围绕各集贸市场、辖区内主干道周边等路段,采取堵卡设点、定点不定时、定时不定点和灵活机动查巡的方式开展劝导。近段时间来,该乡联合市公安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劝导交通不文明行为128人次、未戴头盔30余人次,处罚违反交通规定8人。
加强重点路段巡查。在确保白天巡查力量不减的同时,加强夜班巡查力度和密度,组织值班人员联合韶山冲派出所加大对重点路段全线进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严重妨碍通行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喇叭喊话的方式,提醒和呼吁广大村民,夜间要注意安全出行。
安全宣传“再加力”,做到警钟长鸣
(网格干部在集贸市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借力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微信群等媒介开展宣传,利用“红色圣地秀美韶山乡”微信公众号广泛对农村群众发布交通安全常识、近期整治情况等信息,转发交通安全宣传视频,提醒农村群众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结合实际宣传。充分利用社会治理网格化制度,开展“交通安全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网格干部入村入户、走进集贸市场开展宣传。截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横幅50条,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8000份,交通新十条3000份。同时,出动流动宣传车,呼吁广大群众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不超员超速、不酒驾毒驾,切实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黄思宇
编辑: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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