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融媒讯(通讯员 罗杉)10月24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某公司诉韶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协议一案。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彭国光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过程中,诉讼各方当事人就争议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副市长彭国光仔细倾听原告的诉求,在最后陈述阶段,代表韶山市人民政府就实质性解决本案行政争议作了综合陈述。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有力抓手。韶山市人民政府指派副市长出庭应诉,展现了一个敢于负责的政府形象,给全市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作出积极表率,发挥了“头雁”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韶山市司法局持续加强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与人民法院对接、沟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将该项工作专题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今年1-10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到了“应出尽出、出庭出声”。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杉
编辑:谢茂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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