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融媒讯(通讯员 于创)为维护国庆节前客运市场的有序与安全,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加大对重点交通枢纽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严查非法营运车辆,为市民、游客保驾护航。
9月20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合湖南高速交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高速收费站处检查时,发现一辆湘G号牌黄色客车疑似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为外地来韶旅游大巴车辆,车上有乘客20余人,司机已取得道路运输许可,但未持有效客运包车牌。在调查过程中司机张某起初不配合询问,未如实陈述事实,经过执法人员耐心劝导、说理式执法和普法教育后,张某最终承认了违法事实。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张某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依法责令张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9月21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路面开展巡查时,发现一辆湘c号牌车辆行为异常,随即对该车进行拦停检查。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分别对车内司机和乘客进行调查询问。
经查,该车车内有4名乘客,乘客表示自己是被司机胡某招揽上车,当询问胡某时,其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经执法人员耐心解释相关管理规定及法律法规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执法人员通过系统查询,该车无相关营运证件,司机胡某也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胡某涉嫌实施了使用未取得巡游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拟对当事人胡某做出罚款处罚决定,目前该车已暂扣治超站,等待后续处理。
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游客: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务必乘坐合法合规的营运车辆出行,切勿轻信非正规渠道的揽客信息,远离非法营运,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于创
编辑: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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