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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探索建立“三机制” 有效助力“三湘护农”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罗帆 2024-03-01 15:41:51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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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融媒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和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推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韶山市探索建立“三机制”,统筹推进市委巡察组对村(社区)直巡全覆盖工作,有效助力“三湘护农”。

巡前“1+N”准备机制。在巡察进驻前,由市委巡察办综合各类监督情况,梳理制定“1+N”问题清单,助力市委巡察组做好巡前“功课”。“1”即聚焦中心工作需要关注的共性问题,“N”即紧盯惠农补贴资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等不同领域的个性问题。目前已收集整理全市38个村(社区)党组织存在最突出的问题45个、重点关注的问题28个,细化了监督要点12项,问题表现形式62个,使巡察监督内容精准化、具体化。

巡中问题线索预移交机制。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视情况就拟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的问题与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对接,提前会商研判,确保责任清晰、定性准确,提高问题线索“精准度”。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在问题线索核查过程中,就拟处置意见适时与巡察办组分析研判,通过充分听取意见,让线索处置更具“匹配度”。通过探索建立问题线索预移交机制,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得到了提高、处置质效得到了提升。九届市委村(社区)直巡以来,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6条。

巡后整改“三级”联动机制。探索推行村级巡察整改“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始终把问题整改到位作为村级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突出市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级销号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巡察整改实效性,做实做细村级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探索将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纳入对村、组干部的绩效考核并报告市委。截至目前,韶山市委巡察组已对34个村(社区)开展了直巡(含提级巡察),覆盖率达89.5%;共发现问题375个,已完成整改341个,整改率90.93%;根据巡察成果调整村级党组织书记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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