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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检察机关认定正当防卫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伍曾嵘 编辑:何林雁 2025-01-27 15:29:34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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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融媒讯(通讯员 伍曾嵘)近日,李某向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感谢法援律师在其涉及的一桩案例中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事情发生在2023年10月,被害人欧某醉酒后进入韶山某足浴店,与店主李某发生冲突。在欧某多次用手机击打李某头部的情况下,李某出于自我保护进行了反击,不慎导致欧某左眼受伤,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若故意伤害罪一旦成立,李某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李某向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开启绿色通道,并指派“法润三湘”志愿服务律师伍曾嵘承办该案。通过详细阅卷,伍曾嵘认为李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李某是在面对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为,且在反击后见欧某眼睛流血立即停手,表现出了克制。经过律师的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赔偿谅解协议,这为案件的顺利处理奠定了基础。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充分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考虑了李某的正当防卫情节以及赔偿谅解情况。检察院认为,李某的行为虽导致欧某重伤,属于防卫过当,但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并积极赔偿受害人。因此,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是法律与人文关怀的完美结合,彰显了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今后的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伍曾嵘

编辑:何林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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