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融媒讯(通讯员 巴桑次仁)近日,韶山市司法局银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去年底,某村委会因河边杂草清理需求,临时雇佣周某使用打草机作业。作业前,村委会工作人员已向周某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但在操作过程中,打草机刀片击中石子,飞溅的碎片致使患有青光眼的周某左眼受伤。
事故发生后,该村委会与周某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因赔偿金额与责任划分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村委会认为已履行安全提醒义务,且事故由周某操作不当引发,仅愿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周某则认为自己在受雇工作期间受伤,村委会作为雇主应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及误工损失。
银田司法所工作人员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调解工作,耐心听取双方陈述,通过多次走访调查,深入了解纠纷全貌及双方实际情况。在调解过程中,银田司法所工作人员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不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读雇主与雇员的权利义务,还结合类似案例,向双方分析责任认定的依据。面对双方的抵触情绪,司法所工作人员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村委会和周某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时,他们还制定了多套调解方案,不断调整赔偿金额的分配比例,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工作人员明确指出,村委会作为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并开展安全培训,而雇员也需遵守操作规程、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建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担责任与赔偿金额。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调解员的多轮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周某接受调解结果,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双方矛盾,也强化了双方的法律和安全意识。
(一审:谢茂丰 二审:刘湘利 三审:李霓)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巴桑次仁
编辑: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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