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融媒讯 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韶山市医疗保障局严格对照整治重点,以“严查、严管、严改”为抓手,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市医保局全面落实基金监管主体责任,线上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对各类医疗服务行为进行智能审核,线下通过随机抽查病历、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各类执法检查29次。同时,充分发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与行政处罚合力作用,依据《湘潭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实施协议处理8家,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9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本金37.78万元,罚款8814.45元。
为引导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自觉遵守规定,市医保局还将被处罚的医药机构作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筑牢基金监管坚实防线,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一审:谢茂丰 二审:刘湘利 三审:李霓)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韶山市医保局
编辑: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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